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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财政下达2016年相关教育专项转移支付资金927亿元

2016年9月2日 来源:教科文司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支持我国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改革发展,近日,中央财政下达2016年相关教育专项转移支付资金927亿元。主要包括:

  一是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149亿元,支持各地通过多种渠道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并将幼儿资助类奖补资金由10亿元扩大到15亿元,支持各地进一步健全学前教育资助制度,优先确保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幼儿获得资助,帮助农村贫困家庭幼儿接受学前教育。

  二是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补助资金336亿元,支持各地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优先支持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县和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加快工作进度,力争提前一年完成规划任务的目标。

  三是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补助资金20亿元,支持中西部地区乡村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专业化培训。

  四是改善普通高中学校办学条件补助资金40亿元,支持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及中西部贫困地区改善普通高中办学条件。

  五是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专项补助资金177亿元,支持各地建立健全职业院校生均拨款制度,加快改善中职学校办学条件等。

  六是特殊教育补助资金4亿元,支持特殊教育学校配备基本的教育教学和康复设备,建立特殊教育资源(中心)教室,开展“医教结合”实验项目等。

  七是高中阶段学生资助专项补助资金201亿元,支持各地落实中职免学费、中职国家助学金和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政策,并优先将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纳入资助范围。

  在资金分配上,中央财政主要采取因素法、按人数、按标准、按政策进行分配,重点向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倾斜,推动各地做好教育脱贫攻坚工作,为基础教育、职业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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